
(國務院1996年12月24日發布)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
要》,提高我國
產品質量、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的總體水平,指導質量工作,特制定
《質量振興綱要(1996年-20
10年)》。
一、現狀與形勢
(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質量工作取得了很大進步。廣大企業依靠技術進步
,改善技術裝備水平
,加強管理,推行科學管理方法,為提高質量打下了一定的物質
基礎;加強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建設,普
遍開展質量宣傳教育,全民質量意識和職工
素質有了較大提高;質量法律、法規不斷完善,質量工作逐步
走上法制化軌道,促使
企業提高質量的外部環境正在逐步形成。
(二)目前,我國產品質量、工程質量
、服務質量總體水平還不能滿足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社會
不斷發展的需要,與經
濟發達國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主要表現在:一些原材料、基礎元器件等產品質量
不
高,生產過程中不良品損失嚴重;一些工程質量達不到國家標準或規范要求,有的工程設計及設
備選型
不合理,施工質量不高,甚至存在結構隱患;服務質量波動較大,商品售后服
務跟不上;不少企業質量管
理水平不高,規章制度不健全,自我約束力不強;質量管
理有效手段不足,法制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與加
強。
(三)質量問
題是經濟發展中的一個戰略問題。質量水平的高低是一個國家經濟、科技、教育和管理
水平的綜合反映,已成為影響國民經濟和對外貿易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必須加快進行兩個
根本性轉變,
盡快提高我國的產品質量、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水平,滿足人民生活水
平日益提高和社會不斷發展的需要
,增強競爭能力,促進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
二、主要目標
(四)質量振興的主要目標是:經過5至15
年的努力,從根本上提高我國主要產業的整體素質和企
業的質量管理水平,使我國的
產品質量、工程質量和服務質量躍上一個新臺階。重點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取
得成效:
——到2000年,主要產業的整體素質有明顯提
高,并初步形成若干個具有國際競爭能力的重點產
業及一批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到
2010年,主要產業的整體素質基本適應國際經濟競爭的需要。
——到2000年,主要工業產品有百分之七十五以上按
國際標準或國外**標準組織生產,達到國
際**水平的優等品率有明顯提高,產品
售后服務有明顯改善;國家重點產品可比性跟蹤監督抽查的合格
率達到百分之九十以
上;出口產品的出廠合格率達到百分之百;主要產業的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基本達到
國家標準。到2010年,主要工業產品有百分之八十五以上按國際標準或國外**標準組織生
產,達到
國際**水平的優等品率有較大幅度提高,形成規范化的售后服務網絡;國
家重點產品可比性跟蹤監督抽
查的合格率穩定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形成一批具有國
際競爭能力的名牌產品;主要產業的產品質量和服
務水平接近或達到國際**水平。
據此,要突出抓好原材料、基礎元器件、重大裝備、消費品等四類重點
產品的質量。
——原材料類:到2000年,煤炭、鋼鐵、有色
金屬、石油化工等主要原材料工業的產品質量全部
達到國家標準,并有一定比例的產
品質量達到國外**水平。到2010年,主要原材料的產品質量有1
/3-1/2
達到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一些重要原材料的質量達到國際**水平。
——基礎元器件類:到2000年,機械、電子等基礎元
器件的質量總體水平力爭達到發達國家20
世紀90年代初水平,機械基礎件的可靠
性有較大幅度提高,電子元器件的可靠性平均提高一個數量級,
汽車關鍵零部件的質
量和整車配套能力有所突破。到2010年,機械、電子等基礎元器件的質量水平力
爭接近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 重大裝備類:到2000年,機械、電子、石油化工等重大裝備的
安全性
能指標全部達到國家強制性標準。到2010年,機械、電子、石油化工等重
大裝備的整機可靠性接近或
達到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
——消費品類:到2000年,主要消費類產品的質量、
安全和衛生指標全部達到國家強制性標準,
主要耐用消費品的技術質量指標和整機可
靠性接近或達到發達國家的平均水平。到2010年,主要消費
類產品的質量、安全
和衛生指標達到國際標準,主要耐用消費品的技術質量指標和整機可靠性接近或達到
國際**水平,并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國際競爭能力的名牌產品。
——工程質量:到2000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標準或規范要
求,大中型工程
建設項目綜合試車和驗收一次合格,確保連續生產或正常使用,其他
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百分之九十
,其中優良率達到百分之三十五以上。到201
0年,竣工工程質量全部達到國家標準或規范要求,大中
型工程建設項目以外的其他
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百分之九十六,其中優良率達到百分之四十以上。
——服務質量:到2000年,鐵路、交通、民航、商業
、旅游、醫療衛生以及金融、保險、房地產
、信息咨詢等傳統和新興服務行業,全面
推行服務質量國家標準,初步實現服務質量的制度化、程序化、
標準化。到2010
年,服務質量基本達到國際標準。
三、增強全民質量意識,提高勞動者素質
(五)加強質量法制教育,增強質量法制觀念。采取多種形式,在全社會普及質
量法律、法規知識教
育,增強全民的法制觀念。企業要切實履行法定的質量義務,做
到依法生產、經營;廣大用戶和消費者要
運用質量法律、法規,依法維護自的合法權
益。
(六)把提高勞動者的素質作為提高質量的重要環節。切實加強對企業經營
和職工的質量意識和質量
管理知識教育,積極開展職工勞動技能培訓。在有條件的大
專院校設立質量管理課程,培養從事質量工作
的人才;建立和完善各級質量管理培訓
機構,實施不同層次的質量教育與培訓;各類職業學校和在職職工
培訓,要把質量教
育作為培訓和提高勞動技能的重要內容;中小學教育也應有一定的質量教育內容。
(七)充分發揮新聞媒介、行業組織、群眾團體的***宣傳和監督作用。繼續開展“質量
月”、“質
量萬里行”、“3?15保護消費者權益日”
等活動,動員廣大人民群眾投身質量振興事業,形成全社會
重視質量的環境和風氣。
四、加強管理與政策引導
(八)各地人民政府
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管理職責,做到依法行政,加強對質量工作的領導
和管
理,增強質量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在引導、協調、監督、服務等方面為質量振興創造良好的
外部
環境。
(九)通過技術進步,提高產品質量。堅持“擇優
扶強”的原則,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增加技術含量
,促進重點行業、重點企業
和重點產品質量上水平。積極組織對產品質量薄弱環節的科技攻關;利用引進
技術或
進行技術改造生產的產品質量,要達到國際標準或國外**標準;新開發的產品質量要達到國際
標
準或國外**標準。
(十)調整產品結構,提高產品質量。強化
對投資項目的經濟規模和技術水平的政策約束。重點扶持
一批具有較高質量水平和市
場競爭優勢的拳頭產品的生產;國家定期公布***和禁止生產的產品目錄,逐
步淘汰
能耗高、污染嚴重的產品。
(十一)加強對大型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國家對重
大設備采購和政府采購活動實行規范化管理,明
確采購活動中的質量責任,確保采購
產品的質量。
(十二)實施名牌發展戰略,振興民族工業。鼓勵企業生產優質產
品,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創立名牌產
品。國家制訂名牌發展戰略,鼓勵企業實行跨地區
、跨行業聯合,爭創具有較強國際競爭能力的國際名牌
產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建立質量獎勵制度。
五、加強法制建設,強化執法監 督力度
(十三)完善質量法制。加快有關質量管理的法制建設,進一步完善質量 管理法規。
(十四)強化質量監督。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產品和重點建設項目
以及城鄉住房的質量監督。加強
知識產權保護,打擊侵犯專利權和商標權的行為。加
強生產許可證管理,加大對無生產許可證產品的查處
力度。強化國家監督抽查力度,
并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做好監督抽查后的處理工作,提高監督
的有效性。
依法嚴厲懲處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行為,嚴厲制裁包庇、縱容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
品的有關責任者,堅決消除地方保持主義或部門保護主義。
(十五)
建立健全質量執法監督機制,提高執法水平。建立執法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質量法律、法
規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以及濫用職權的行
為。
(十六)加強質量執法隊伍建設。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教育和培養,不斷提高
執法人員的素質、完善監
督手段,提高綜合執法能力,增強執法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六、健全市場質量規則,完善社會監督機制
(十七)建立健全
商品市場的質量規范。商品市場應當建立質量監管機制,制定處理商品質量問題的
規
范化程序,逐步形成完善的質量監督體系。進入市場流通的商品必須具備規范化的質量標識。商
業企業
要切實加強進貨商品質量檢查驗收,依法履行商品質量責任。
(十八)建立健全全國的質量認證制度。國家對質量認證工作依法實行統一管理,組織制定有
關質量
認證的法律,認可認證機構與實驗室,注冊管理審核與評審人員;按照國際通
行規則推行產品質量認證和
質量體系認證,并對認證工作實行監督管理。積極推進質
量認證的國際雙邊互認和多邊互認。
(十九)健全工程項目質量管理制度。工程
項目建設中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
制和合同管理制。大中型建
設項目和國家重點工程要推行建設監理制度;對重點建設項目中的成套設備,
在項目
法人責任制的基礎上,建立設備監理制度。
(二十)推行產品質量保險。在促進
企業建立健全質量體系和開展產品質量風險評估的基礎上,按照
企業自愿投保原則,
推行產品責任保險和產品質量保證保險,實行新型的質量保證和監督機制。
(二
十一)建立和完善產品標識制度。按照國際通行規則以及不同產品的特點,推行各種標識制度,
包括產品安全標志、生產許可證標志、警示標志、特性標志、認證標志、防偽標志和
保險標志等,有關部
門要依法對標識實施監督管理。
(二十二)積
極開展質量投訴和質量仲裁檢驗工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受理質量投訴和質量仲裁檢驗,調解質量糾紛,維護用戶、消費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二十三)積極發揮中介組織的作用。加強質量檢驗、計量測試等中介組織的建設,
積極開展公證檢
驗測試、市場商品檢驗、保險商品風險評估,以及采購驗收檢驗與工
程和設備監理工作。健全和完善產品
質量認證、質量體系認證機構,為企業參與市場
競爭提供有效服務。咨詢服務機構要積極向社會提供質量
政策、管理、評審、認證、
法規以及標準、計量、信息等規范化的咨詢服務。發揮各類社會團體對質量的
社會監
督作用和商會、行業協會等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積極開展社會性的質量宣傳、教育和技術咨詢
等
各項服務。 各級政府要加強對中介組織的管理,規范中介組織的行為。中介組織
要依法通過資格認定,
依據市場規則,建立自律性運行機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七、加強企業基礎工作,嚴格內部質量管理
(二十四)企業要
樹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科學質量觀。牢固樹立“質量**”的觀念,增強競爭意
識、風險意識和法制意識,主動面向市場,接受用戶、社會和政府的監督;積極開展
“轉機制、抓管理、
練內功、增效益”和“質量興業”、
“質量興廠”等活動,努力提高質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建立起
充滿
生機與活力的企業質量保證機制。
(二十五)堅持企業經營管理者抓質量。企業
的廠長(經理)要對企業的質量工作負全部責任。廠長
(經理)要負責組織制訂企業
質量管理目標,組織建立企業質量體系并使其有效運行。
(二十六)企業質量工
作要與深化改革和加強管理相結合。企業要建立權責明確的質量責任制,健全
質量管
理規章制度和管理機構,進一步加強質量檢驗工作,切實保證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依照產品標準
和
規章制度依法行使檢驗職能;不斷改進產品性能和工藝設計,嚴格原材料、基礎元
器件、外協件入廠質量
把關,嚴格工藝紀律,嚴格生產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嚴格產品
出廠質量把關,加強售后服務;樹立質量成
本觀念,積極開展降低不良品損失活動,
向質量管理要效益。建筑施工企業要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健全質
量保證體系,落實質
量責任制,堅持施工過程“三控制”(即自檢、互檢和交檢),消除不合格工程,做
好竣工后保修和用戶回訪工作。服務性企業要增強服務意識,改進經營服務條件和設
施,建立健全服務質
量體系,不斷提高服務水平。
(二十七)企業
要大力加強技術基礎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產,沒有標
準不得進行生產。要建立和完善計量檢測體系,積極采用**的計量測試方法,嚴格對計量測試
設備的管
理。有條件的企業,應參照國際**標準,制定具有競爭能力的,高于現行
國家、行業標準的企業內控標
準(包括外觀、造型)。
(二十八)
企業要加大技術進步力度。要密切跟蹤國際**技術,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
,加快新產品開發和科研成果的轉化;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要與提高產品質量相結合,引
進**生產技術
要與引進**檢測手段相配套;要根據市場需要,圍繞提高產品質量
,適時增加質量投入,保證產品技術
性能和檔次的提高。
(二十九
)企業要積極采用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建立全面、科學的質量管理制度。按照《質量管理
和質量保證》國家標準及其他國際通行的**管理標準,結合企業實際,繼續推行全面質
量管理,建立健
全質量體系,推廣應用各種科學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加強企業現場管
理,健全各種規章制度。積極開展群
眾性質量管理活動,尊重群眾首創精神,開展合
理化建議活動。
(三十)企業要建立和完善鼓勵質量改進的激勵機制。要制定和
完善崗位的質量規范、質量責任及相
應的考核辦法,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對職工調動、
提升、晉級、獎勵或者處罰的重要依據。內部分配應實行
以“質量否決權
”為主要方式的個人收入分配與質量掛鉤制度。
(三十一)鄉鎮企業要針
對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從提高質量意識,增加質量投入,加強職工培訓,
完善檢測
手段等方面,采取切實措施,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產和進行檢驗,保證不合格產品不出廠。
(三十二)為國防工業部門承擔協作配套的原材料、基礎元器件和外協件的生產企業,
要嚴格按照國
家有關標準和產品質量管理規定,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實行嚴格的
責任制,保證配套產品的質量和可
靠性。
(三十三)企業要加強精
神文明建設,努力培育企業質量文化。要把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為培育企
業質量文
化的重要內容。注重企業質量信譽的形象建設,形成生產經銷優質產品光榮,生產經銷假冒偽劣
產品恥辱的風氣。
八、組織與實施
(三十四)各地
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質量工作的統籌規劃和組織領導,認真抓好
本綱要的貫徹和落實,并根據各地區、各行業實際情況制訂具體實施計劃。
(三
十五)建立質量振興聯席會議制度。在本綱要的組織實施過程中,國務院經濟綜合管理部門和質
量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召開聯席會議,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三十六)動員和組織全社會積極參與質量振興事業。質量振興是全民族的事業,各地區、各
部門、
各單位都要增強歷史責任感和時代緊迫感,共同努力,扎實工作,為實現本綱
要提出的奮斗目標,為我國
的質量振興事業作出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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